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台灣法律史
TAIWANESE LEGAL HISTORY 
開課學期
97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王泰升 
課號
LAW4053 
課程識別碼
A01 4213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五5,6,7(12:20~15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社法7,與A01 42120(01班)法律史合班。法學組與司法組同學必修課請選「法律史」
總人數上限:5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72taiwanlegalhistor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歷史知識是為了讓人們更了解其生活周遭環境,以思考或解決當今的問題而存在。在此係以臺灣社會(共同體)為主體,探討其法律發展的歷程,從原住民族自治時代談起,至2000年國民黨統治時代終結為止。並以「放眼世界」的態度,述及與臺灣法律發展脈絡有關之重要法系和鄰國法律史,包括原住民法、傳統中國法、前近代及近代西方法、近代日本法律史、近代中國法律史。 第一章 臺灣為主體的法律史:《概論》3-15,《足跡》214-267,〈補〉1-2 前近代篇 第二章 複數法律文明的併存(史前至一六八三年):《概論》21-30,《足跡》4-27、40-41,〈補〉3-6 第三章 傳統中國法律文明的盛行(一六八三年至一八九五年):《概論》33-51,〈補〉7-26 第四章 清治時期的行政組織及司法運作:《概論》55-77,《足跡》28-31、34-35、42-46、50-61,〈補〉27-34 第五章 清治時期「民事」法:《概論》81-103,《足跡》32-33、48-49,〈補〉14、35-49 近現代篇 第六章 臺灣近代法律體系的確立(一八九五年至二○○○年):《概論》109-131,《足跡》62-69、130-133、142-143、152-153、156-157、176-177,〈補〉50-64 第七章 憲政體制及憲法文化:《概論》135-160,《足跡》70-73、134-139、146-147、170-171、174-175、184-189,〈補〉65-84 第八章 行政組織及作用:《概論》163-204,《足跡》78-81、84-87、98-99、106-107、112-117、122-127、140-141、144-145、154-155、162-165、172-173、180-183、190-195、208-211,〈補〉85-98 第九章 司法制度及法律專業人員:《概論》207-248,《足跡》74-77、82-83、94-97、100-101、138-139、160-161、196-197,〈補〉99-134 第十章 刑事法規與犯罪懲治:《概論》251-287,《足跡》88-89、94-95、102-103、110-111、120-121、148-151、158-159、168-169、198-199,〈補〉135-147 第十一章 民商法規與紛爭解決:《概論》291-228,《足跡》90-93、96-97、104-105、108-109、118-119、166-167、178-179、200-201,〈補〉148-172 第十二章 未來展望─以臺灣為主體兼容並蓄:《概論》341-344,〈補〉173-176  

課程目標
由相關法律規範所組成的「法律制度」或「法秩序」,固然是本課程重要的討論對象,但同時將探究這些法規範所由生的政經社與思想等方面的背景,以及法規範在社會生活中的運作實況和所形塑的法律文化。換言之,作為基礎法學課程之一,在此擬聚焦於法律當為規範與社會實存現象之間的關係「是」什麼。藉此讓法律系學生在思考現行國家法「應」如何解釋適用,或「應」如何立法時,能有另類觀察或思辨的角度。由於所關心的是整個國家法的影響力,故講授內容不能不涵蓋公、私法領域,並兼顧實體法與程序法,但修習者不以曾唸過所有的相關法律為必要,授課老師將會適時地交代各項法制的基本建構原則。凡對台灣社會在「法律生活」面向的發展有興趣者,皆可從本課程獲得一些基本知識;欲進一步了解台灣法律史的內涵,仍須選修授課老師所開設的其他相關課程。  
課程要求
教材及成績評量:王泰升,《台灣法律史概論》(台北:元照,第二版,2004)係必備的教材。王泰升、薛化元、黃世杰編,《追尋台灣法律的足跡》(台北:五南,2006),以及所分發之〈補充教材〉(以下簡稱〈補〉),將於課堂講授時被提及,故仍屬期末筆試的範圍。最後所附的「參考資料」,則僅供有興趣者自修之用 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參考資料:
1.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,戴炎輝、蔡章麟、洪遜欣、陳世榮撰,《臺灣省通志稿政事志司法篇》第一冊、第二冊(台北:編者,民44、民49)。

2.王泰升,《台灣法律史的建立》(台北:作者,第一版,1997,第二版,2006)。

3.王泰升,《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》(台北:聯經,1999)。英文版:Legal Reform in Taiwan under Japanese Colonial Rule (1895-1945): The Reception of Western Law, Seattle: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, 2000。

4.王泰升編,《台灣法律史研究的方法》(台北:學林,2000)。

5.王泰升,《台灣法的斷裂與連續》(台北:元照,2002)。

6.黃靜嘉,《春帆樓下晚濤急:日本對台灣殖民統治及其影響》(台北:台灣商務印書館,2002)。

7.《思與言》,第40卷第1期(2002),「台灣法律與台灣社會」專輯。

8.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編,《台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》(一)(二)(三)(台北:司法院,2004、2006、2007)。

9.王泰升、曾文亮,《二十世紀台北律師公會會史》(台北:台北律師公會,2005)。

10.王泰升,《台灣法的世紀變革》(台北:元照,2005)。

11.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編,《百年司法:司法•歷史的人文對話》(台北:司法院,2006)。

12.王泰升、劉恆妏編,《以台灣為主體的法律史研究》(台北:元照,2007)。

13.王泰升,《台灣檢察史:檢察制度變遷及其運作》(台北:法務部,即將出版)。

14.山中永之佑編,堯嘉寧等譯,《新日本近代法論》(台北:五南,即將出版)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10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